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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人:柳娜  发布时间:2024-09-01   动态浏览次数:8532

综合科工作职责

    1.协助部领导做好有关综合性工作规划、计划、报告、总结、决议、决定、命令、会议纪要的起草;根据领导对呈送文件的批示,负责落实和催办;批转上级部门文件,负责督促执行贯彻;负责部门各类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部门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制定部门年度经费预算;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调配、采购、销毁等工作。

3.负责部门办公会议的记录,负责会议决议、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査并向部领导汇报。

4.负责各类综合会议的会务管理服务,统筹协调接待、交通、通讯、网络、后勤等事务工作。

5.协助部长抓好部门保密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使用管理好保密设施,做好涉密文件的流转及归档工作。

6.抓好信息采集工作,向部领导传递和反馈各方面的信息;协助部领导协调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工作矛盾,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备选方案,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7.协助部长抓好部门自身建设。

8.协助部领导处理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

9.协助部长做好部门工会工作和退休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1-88292231(传真)

 

组织科工作职责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部领导做好学校党建工作;

2.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协助部领导抓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

    3.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5.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制订学校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执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负责学校党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完成全校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党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089

 

党建科工作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省委教育工委“五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成果;

2.承担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指标的日常推进和接受考核工作;

    3.对接省委组织部党建办,承担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开展日常工作;

    4.起草学校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根据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对基层党委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5.根据学校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动态调整基层党建考核标准,统筹开展学校基层党建考核工作;

    6.切实抓好学校“标杆党委”“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化;

    7.更新维护“贵大党建双创”微信公众号,宣传展示学校党建工作成果;

    8.统筹开展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切实抓好基层党委书记述职工作,指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089

 

 

干部工作科工作职责

1.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处级干部推荐考察、任免调整等有关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2.协助做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3.遴选优秀干部投身社会服务和脱贫攻坚一线,做好驻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调训有关工作,配合校党校做好校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129

 

 

干部监督科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做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等工作。

2.协助领导对二级基层党(工)委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3.协助领导做好处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做好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工作。

4.做好全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填报监督、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工作。

5.做好全校教职工生因公出国(境)政治审查工作、处级以上干部及相关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

6.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社团(企业)兼职资料审核、报批及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7.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处级干部请假管理规定(试行)》,做好处级干部请假备案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认真做好教职工出生年月认定工作。

10.负责建立干部监督工作档案资料。

联系电话:0851-88292129

 

    

人才科工作职责

1.按照党管人才要求,加强对学校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推进国家、省(部)级等各类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

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学校相关人才建设规划和人才政策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订或参与制订、健全完善学校人才政策。

3.负责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审核申报工作。

4.负责“西部之光”、海外人才专项等人才项目的评选、申报工作。

5.负责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的组织申报,负责省人才基地的组织申报、考核评估及管理工作。

6.负责“甲秀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管理。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231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结合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并认真组织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与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

     3.负责学校干部人事档案建立、接收、保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4.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定期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定期检查核对工作,每半年或一年按人头核对一次,实有档案数量必须与登记簿目录中的数量相符,干部人事档案盒上编号必须与档案柜上的编号相符。

6.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

7.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8.随时做好并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为组织人事部提供教职工的各类基本情况;配合有关单位调查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库房的卫生、防潮、防虫等“六防”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等相关管理工作。

10.做好教职工报到、办理离校手续等的接待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277

 

党校教务科工作职责

党校是学校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党校教务科工作职责为:

1.根据学校党委及上级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校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培训班,干部学习班、研讨班,有针对性地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干部的理论基础、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和健全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员管理,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和党建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加强网络党校建设,推进学校党建信息化工作

5.协调、指导各学院分党校工作。

6.定期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

7.加强教材和图书资料建设,加强管理,服务教学。

8.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党校的联系,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促进党校工作。

9.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851-88292301

 

 

编辑:柳娜

责编:李翠

编审:龙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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