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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健全和完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的意见
发布人:orgman  发布时间:2015-06-10   浏览次数:48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校党委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加强沟通交流,强化酝酿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为学校党委常委会决策作好充分准备,现就健全和完善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书记办公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召集。校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出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常委或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二、书记办公会议是一个议事机构,不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三、书记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书记办公会议酝酿讨论的议题是: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在提交校党委决策前要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讨论。
  学校重要干部任免是指向上级组织推荐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学校处级干部的任免,处级以上干部的奖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及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等。讨论处级干部的任免由书记办公会议酝酿干部选配方案、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经过考察后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学校单体建设项目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在立项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在学校年度预算之外,单项一次性支付20万元以上的事项。在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报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根据书记的安排,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就有关议题作好准备,或作出说明。
  六、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书记办公会议对拟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充分酝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后由校党委常委会讨论作出决定。
  七、书记办公会议酝酿讨论的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记录。
  八、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酝酿事项的保密工作。
  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是学校党委加强党内民主、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执行这一制度,努力提高党委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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