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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
发布人:orgman  发布时间:2015-06-19   浏览次数:122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改革、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5名副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着眼点,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推进我校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职数
  1、校团委副书记3名
  2、校审计处副处长1名
  3、校保卫处副处长1名
  四、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并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能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正确政绩观,能够正确行使权力,遵章守纪、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报名资格
  (一)校团委副书记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为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正科级干部;或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特别优秀的干部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龄;
  3、具有共青团工作、学生工作或在校读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经历;
  4、中共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
  (二)校审计处副处长
  1、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工龄;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毕业,或具有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三)校保卫处副处长
  1、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六、竞争上岗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范围: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我校在职正式教职工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关于部分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公布的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3、报名时间:2010年9月10日至12日。报名时,须填写《贵州大学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地点:校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  
  (二)资格审查
  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竞争上岗条件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主要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胜任竞争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面试采取陈述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1)本人基本情况;(2)过去三年工作的主要成绩;(3)对竞争岗位的工作思路及打算。时间不超过10分钟。选拔工作面试考核小组对面试者进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方法是: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平均得分计算。
  (四)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1、对同职级干部,采用民主测评方式;对新提拔干部,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
  2、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对测评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岗位职级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评定分为“适合”、“基本适合”、“不适合”三个等次。
  3、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和个人谈话推荐。
  4、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范围:
  原则上为所在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对人数较少的机关单位,采取几个单位组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综合评分包括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三个环节,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30%,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占40%。
  (五)组织考察
  学校党委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予公示,进行组织考察。
  (六)任职
  1、学校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并结合综合得分,决定拟任人选。需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2、任前公示。将拟任干部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校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对经公示没有问题的拟任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经党委研究,取消任职资格。
  七、时间安排
  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定于2010年9月初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各阶段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纪律与监督
  1、竞争上岗工作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
  2、要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落实全校教职工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本方案仅限于此次竞争上岗工作。
  本方案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92129   监督电话:8292118   8292127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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