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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人:orgman  发布时间:2015-06-19   浏览次数:176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黔组通〔2010〕75号)精神和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同意,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与践行宗旨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现就开好2010 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
  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以“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注重在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要紧密结合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实际,对照检查践行宗旨、履行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注重质量
  (一)认真抓好学习。各部门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辅导材料,深刻领会并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坚实的基础。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在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会工作报告,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2、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0〕12号),坚持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校园和谐,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功立业。
  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用人失察,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0〕3号)要求的有关内容,集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中提出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整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6、结合省委践行宗旨教育的部署,学习践行宗旨系列丛书《为人民服务读本》、《勤政为民读本》、《反腐倡廉读本》及践行宗旨教育的文件、资料。
  7、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掌握和熟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打好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向干部群众通报2009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函)、召开征求意见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就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践行宗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组织工作满意度、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2009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要覆盖到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既要征求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也要注意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学生代表的意见。收集到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向领导干部反馈。
  (三)开展好会前谈心。会前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的通知》(黔党建发〔2010〕6号),以服务中心、增强团结、化解矛盾、形成合力为出发点,党政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逐个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班长”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交流思想,增进理解;领导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或其他同志进行谈心,关爱帮扶,改进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还要主动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沟通思想,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撰写好发言材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撰写好发言材料。发言材料要对照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自身的工作职责,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践行宗旨和廉洁自律情况,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发言材料要报送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
  (五)认真开好会议。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脱离主题,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要对中央、省委规定的践行宗旨、认真履职、勤政为民、廉洁自律、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作出明示。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检查,对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事项逐项作出说明。尤其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不回避矛盾、不脱离实际、不空泛议论,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同时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一)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发挥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第一负责人”的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二)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和个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光荣传统、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实施督察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领导班子依靠自己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纪委、组织部要做好对处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检查工作。
  (三)根据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精神,校级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参加两个以上分管和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四、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
  (一)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在9月底召开;
  (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9月2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于会前10天报校纪委和组织部。会前5天,要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梳理的意见分别报纪委和组织部。会后10天内,分别向校纪委和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情况报告、《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情况登记表》和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并于年底前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请各单位于9月9日、10日到校纪委办公室统一领取《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情况登记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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