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更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推荐对象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为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对象为中共正式党员,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一线的党员为主。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对象为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的党务工作人员。
(二)评选表彰的名额
根据我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构成情况,结合上级组织有关规定,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0个、优秀共产党员9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参照所属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党务工作者人数,同时考虑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表彰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职责和党员义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认真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
1、领导班子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务实高效,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党性觉悟高,理想信念坚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近三年来党员无违法违纪案件。
3、工作机制好。积极探索和建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建工作有生机有活力,业务工作有特色有经验,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热心为党员和群众服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产生较大影响。
3、执行党的决定,主动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爱校如家,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强,作风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表率作用。
2、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党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党务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3、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4、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信赖与拥护。
三、推荐表彰的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表彰的办法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力求好中选优。基层党委(党工委)采取自荐方式,党总支、党支部由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推荐;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由所在基层党委(党工委)推荐。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对拟定的推荐对象务必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已作为2011年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的校内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自然纳入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相应表彰范围,占本单位名额。
(二)推荐表彰的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在确定推荐对象后,填写《贵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贵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贵州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和《推荐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二份,于2011年6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党委组织部)。材料电子版传入指定电子邮箱。
2、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汇总审核,会同校纪委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审批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活动。要以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和党务干部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展现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的改革发展中做出新贡献。
(二)要广泛利用校内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和经验,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做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使评选表彰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评选表彰活动。
联 系 人:杨婷袁小松
联系电话:8292230 8292089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贵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3.贵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贵州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5.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汇总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组织名称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 者 | ||
基层 党委 | 党总支 (党支部) | 教工 | 学生 | |||
1 | 人文学院党委 | 12 | 2 | 2 | 2 | 3 |
2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1 | 3 | 1 | 1 | |
3 | 法学院党委 | 2 | 2 | 1 | 3 | |
4 | 艺术学院党委 | 2 | 3 | 1 | 2 | |
5 | 经济学院党委 | 1 | 2 | 1 | 2 | |
6 | 管理学院党委 | 2 | 2 | 1 | 3 | |
7 | 理学院党委 | 1 | 2 | 1 | 2 | |
8 | 农学院党委 | 1 | 2 | 1 | 2 | |
9 | 林学院党委 | 1 | 1 | 1 | 1 | |
10 |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 2 | 1 | 1 | 2 | |
11 | 动物科学学院党委 | 1 | 2 | 1 | 2 | |
12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党委 | 2 | 2 | 1 | 2 | |
13 |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 2 | 2 | 1 | 3 | |
14 | 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 1 | 2 | 1 | 1 | |
15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 2 | 3 | 1 | 2 | |
16 | 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 | 1 | 1 | 1 | 2 | |
17 |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 2 | 2 | 1 | 3 | |
18 | 矿业学院党委 | 1 | 1 | 1 | 2 | |
19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 2 | 2 | 1 | 2 | |
20 |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 2 | 2 | 1 | 2 | |
21 | 继续教育学院党委 | 1 | 2 | 1 | 1 | |
22 | 科技学院党委 | 3 | 2 | 2 | 3 | |
23 | 明德学院党委 | 2 | 2 | 2 | 3 | |
24 | 机关党委 | 5 | 9 | 1 | 5 | |
25 | 后勤服务集团党委 | 1 | 1 | 1 | ||
26 | 资产经营公司党委 | 1 | 1 | 1 | ||
27 | 离退休处党委 | 3 | 6 | 3 | ||
28 | 蔡家关党工委 | 1 | 1 | 1 | ||
小计 | 12 | 48 | 63 | 27 | 60 | |
合计 | 12 | 48 | 90 | 60 |
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8个党务工作职能部门可各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占总名额指标。
附件2:
贵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党组织 名称 | 党员人数 | 党组织 负责人 | ||||
党组织基本 情况 | ||||||
近三年 受表彰情况 | ||||||
先进 事迹 | (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 | |||||
基层 党委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校党委 意 见 | (公章) 年月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附件3:
贵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电子版近期免冠标准照 | |||
民族 | 学历 | 参加工作 (学习)时间 | ||||
入党 时间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学习)单位 | ||||||
近三年受表彰 情况 | ||||||
个人 简历 | ||||||
先进 事迹 | (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 | |||||
基层 党委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校党委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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