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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学院党委配备专职组织员的通知
发布人:org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12667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强化学校党建工作保障,配齐建强党务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经各学院党委考察推荐,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复核,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艾欢等49名同志任相关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艾欢、邓琳、胡玉群同志任阳明学院党委组织员;

姬丹同志任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组织员;

陈勇同志任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组织员;

张月同志任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党委组织员;

杨莉萍、李蓉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员;

高琛同志任音乐学院党委组织员;

薛峰、徐洁同志任美术学院党委组织员;

刘杰同志任法学院党委组织员;

贺静、闵翠翠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组织员;

徐兰、芮丽华同志任管理学院党委组织员;

谢爽同志任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党委组织员;

董淑琴、崔永霞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组织员;

王崇惠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组织员;

杨萍同志任体育学院党委组织员;

柯芳同志任物理学院党委组织员;

何飞同志任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组织员;

宋冬梅同志任生命科学学院党委组织员;

唐玮欣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组织员;

郭嫚同志任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董苹、岑晓洁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陈倩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邹琴、刘远明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晏超同志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组织员;

张丽华同志任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组织员;

王海燕、崔雯雯同志任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组织员;

龙明杰同志任矿业学院党委组织员;

綦娅、刘红迎同志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李忠红同志任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

谭丽娟同志任农学院党委组织员;

熊忠华同志任林学院党委组织员;

唐黎、龙国静同志任动物科学学院党委组织员;

聂赟同志任药学院党委组织员;

罗乙凯同志任烟草学院党委组织员;

杨晓椿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员;

陈康同志任医学院党委组织员;

盛律平同志任茶学院党委组织员;

赵家海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员。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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