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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省第四批人才基地期终考核等次进行通报及追加工作支持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org  发布时间:2020-02-10   浏览次数:38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领发[2016)7号)规定和《关于对第四批人才基地进行期终考核的通知》(黔人领办发[2019]12号)要求,省人才办组织开展了贵州省第四批人才基地期终考核工作。

经资料评审、现场汇报、专家组集体研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我校贵州省电子科学与通信工程技术人才基地获得优秀等次,贵州省大环化学及超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人才基地和贵州省药用植物繁育与种植人才基地获得 “良好等次。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省人才办将分别给予47.5万元30万元的追加工作支持经费,我校追加工作支持经费总计获得107.5万元。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基地平台载体作用,请第四批人才基地期终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新一轮的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办法,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学校人才办,我办审核后提交省人才办

 

贵州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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