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精度”,扎实开展“细胞强健”行动,在全校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先进榜样带动全校师生在加快“双一流”建设和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中组织开展“成才先锋”、“育人先锋”、“服务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进行评选。
评选对象
成才先锋:全体在校学生党员
育人先锋: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党员及辅导员
服务先锋: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党员
三、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成才先锋”“育人先锋”“服务先锋”各10名,每个基层党委(党工委)每类至多推荐1名参评。
四、评选条件
成才先锋: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理想远大;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且取得明显成绩,品学兼优;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示范带头作用突出,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育人先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觉悟高;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务精良;治学严谨、大胆创新,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为人师表、爱护学生、潜心育人,育人成效明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从教,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教学育人过程中,事迹突出,模范作用发挥有力,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服务先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觉悟高;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勤奋工作,业务精熟,敢于创新;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服务优良,态度友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管理服务过程中,事迹突出,模范作用发挥有力,受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2019年8月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最优人选,将本单位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及事迹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二)审核初评
党委组织部成立审核小组,对各基层党委报送候选人参选资格、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党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对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排序,报校党委最终审定。
(三)研究确定
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成才先锋”“育人先锋”“服务先锋”人选(各10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公示结束后,获奖人选将授予“成才先锋”“育人先锋”“服务先锋”称号,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通过选树榜样,充分发挥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教书育人全过程、成长成才全过程,体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8月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将候选人申报表(含 400 字简要事迹)和申报人事迹材料(包括典型事迹、突出表现等,字数在2000字左右)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材料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组织部邮箱org@gzu.edu.cn。
联系人:陈俞均
电 话:88292089
贵州大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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