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组织工作
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暨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人:org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760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

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2017年启动以来,对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坚持党建工作考核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精神结合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暨巡视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对象

全校各基层党委、党工委。

二、考核督查内容

考核主要以《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估(评分)标准》为依据,结合《贵州大学2019年度基层党(工)委落实党建责任制责任书》要求,考核基层党委(党工委)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及党建工作特色亮点。

督查主要针对《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贵州大学党委相关情况的通报》(贵大党发202012号)和《关于印发十二届省委第七轮巡视贵州大学党委问题反馈相关资料的通知》(贵大党发202014号)中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党的建设工作有差距等问题,特别是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七个具体问题,查看基层党委(党工委)整改落实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

三、考核督查程序

1、单位自评(2020428——5月10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对本年度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报告报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存在问题及困难,字数不低于3000字。

2、现场督查考评(2020511——31日)

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党建考核督查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查阅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开展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基层党委(党工委)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查和考核。为减轻基层负担,现场考评材料不做目录、不装盒,有电子版的提供电子版即可,重点查看党委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三会一课”记录、新发展党员档案、党费收缴记录等基础档案材料。巡视整改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巡视整改工作细化方案、台账,制度完善等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等,校内第一、二轮巡察中被巡察到的学院还要查看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党建考核工作小组在现场检查基础上,经过全面分析评价,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公示(202061日——7日)

    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党建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结果建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学校研究

召开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等次。

四、考核督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考核单位名单   

  1. 第一组:范斌  董蔚然  雷方俊 

    负责单位: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2. 第二组:王更生  黄梅  覃昆

    负责单位:矿业学院党委、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农学院党委、林学院党委、动物科学学院党委

  3. 第三组:肖内昆  赵家君 令狐莹  

    负责单位:药学院党委、烟草学院党委、国际教育学院党委、阳明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委、科技学院党委

  4. 第四组:余颖  刘明锋  李秋蓉    

    负责单位: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

  5. 第五组:邓雄  尹晓莉  左章权

        负责单位:法学院党委、音乐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6. 第六组:黄莉  王丽  吴绍奎

    负责单位:体育学院党委、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物理学院党委、生命科学学院党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7. 第七组:姚黔贵  洪影秋  王巩    

        负责单位:机关党委、明德学院党委、离退休党工委、后勤党委、医学院党委、茶学院党委

    五、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被考核基层党委、党工委的党建工作情况,督查中发现巡视整改存在问题要现场反馈。通过互查互看互学互评,为各基层党委(党工委)搭建交流经验、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平台各小组在531日前将考核结果建议和专项检查报告提交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检查报告要包含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基本情况、亮点和存在问题、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被考核的基层党委(党工委)要正确对待党建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好自查,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认真负责向学校党建考核工作小组提供有关材料。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428

     

     


返回顶部

主办: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维护管理: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  邮政编码:550025 org@gzu.edu.cn 技术支持:九章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