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系统了解党的历史、纲领、性质、宗旨、组织原则及党员标准,清楚入党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程序,进一步明确入党目的和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第三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时间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负责审定。培训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至5月中旬。
二、培训报名与教学安排
1.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教工学员和学生学员由所在的各学院分党校负责培训。
2.各分党校须于4月17日前开班,并按照校党校第三十四期教学计划(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同时,根据学生学员实际报名情况设教学班,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各1名。原则上每个分党校应单独开班,如学员人数较少(不足30人),在与校党校协商备案后,可就近跨学院组织教学班。
3.本次培训原则上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开展。学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学习笔记,培训结束后要撰写学习心得。
三、培训考核与评优表彰
1.成绩评定。各分党校要严格考勤记录,对学员考勤和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检查和评分,并计入平时成绩。结业考核由校党校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在5月中下旬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先推优。考试结束后,各分党校须在一周内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本期培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并将评优推荐名单上报校党校。上报的优秀学员最终成绩须在90分以上,优秀班干最终成绩须在85分以上。
四、有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基层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有关分党校的培训。认真筹备培训相关工作,确保每一名参加培训人员按时参加。根据《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学员管理,妥善处理违纪学员,并报校党校备案。做好学员报名册、成绩册及学员考勤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2. 严格教学,保证质量。各分党校要结合《新编高校党课教程》(李建军主编,贵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2月27日正式公布)、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修订)以及学校工作和培训对象的思想实际,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要充分发挥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专职组织员的作用,妥善安排授课教师,认真组织备课,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 及时上报,认真总结。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须将学员报名表和教学计划经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送交贤正楼1013办公室,电子档于4月9日前发送至邮箱:gddx2019@126.com。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培训情况、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纸质稿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报学校党校备案。
联系人:曹恒源;联系电话:88292301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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