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关于举办贵州大学第4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
通 知
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决定举办第4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原则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员标准和入党规程,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积极争取入党。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必须是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培训资格由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负责审定。培训时间为2025年4月至5月。
三、培训报名与组织
1.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认真组织学员报名,填写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及教学计划后,于4月7日至14日前上传至学训通“入党培训报名”模块,并将基层党委书记审核签字盖章的报名表PDF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纸质档自行存档。同时,及时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由所在分党校负责培训。
2.各分党校须于4月14日前开班,并按照学校党校第42期教学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同时,根据学员实际报名情况设置教学班,教学班设班主任、班长各1名,超过50人的班级可增设1名副班长,以此类推。原则上每个分党校应单独开班,学员人数较少(不足30人)的,向学校党校申请备案后,可就近跨学院组建教学班。
3.培训教材统一使用《新编高校党课教程》。所有党课教师须根据最新内容和要求进行授课。坚持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专职组织员须为入党积极分子讲授党课。各分党校需严格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聘任办法》聘任授课教师,严格审查授课内容,严把政治关;鼓励在校内外聘请马克思主义和党建理论研究专家(中共党员、副高以上职称)、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副处级以上)、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模范、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优秀人物等讲授党课。授课教师为同一个教学班讲授党课原则上不超过2个专题。
4.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委应当结合实际,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组织学员到校史馆(贵州省教育系统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党建思政文化中心等校内场馆进行参观学习,在社会实践和参观学习中锤炼党性,提高认识,做到知行合一。学员要按照要求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做好学习笔记,培训结束后认真撰写并提交学习心得。
四、培训考核与评优
1.成绩评定。各分党校要严格考勤,对学员考勤和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进行检查和评分,并计入平时成绩。结业考核由学校党校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先推优。考试结束后,各分党校须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本期培训优秀学员、优秀班干,并将评优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党校。推荐报送的优秀学员总评成绩须在90分以上;优秀班干总评成绩须在85分以上,并满足优秀学员其他条件。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等各项工作,要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党员同志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办法》,抓好学员教育管理,妥善处理违纪学员,并报送学校党校备案。做好学员报名册、成绩册及学员考勤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2.抓好教学,保证质量。各分党校要紧密结合《新编高校党课教程》开展系统培训,同时,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培训对象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贵州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等内容,将警示教育作为必修课,做好教学安排,严格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3.强化保障,总结提高。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信息审核,确保学员满足报名要求、教学内容准确规范。为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请大家摸清底数,认真核对,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作更改。培训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效。
领取和发放党课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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